贵州 [ 更换 ]
热门城市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杭州南京武汉天津西安重庆青岛沈阳长沙大连厦门无锡福州济南宁波昆明苏州郑州长春合肥南昌哈尔滨常州烟台南宁温州石家庄太原珠海南通扬州贵阳东莞徐州大庆佛山威海洛阳淮安呼和浩特镇江潍坊桂林中山临沂咸阳包头嘉兴惠州泉州三亚赣州九江金华泰安榆林许昌新乡舟山慈溪南阳聊城海口东营淄博漳州保定沧州丹东宜兴绍兴唐山湖州揭阳江阴营口衡阳郴州鄂尔多斯泰州义乌汕头宜昌大同鞍山湘潭盐城马鞍山襄樊长治日照常熟安庆吉林乌鲁木齐兰州秦皇岛肇庆西宁介休滨州台州廊坊邢台株洲德阳绵阳双流平顶山龙岩银川芜湖晋江连云港张家港锦州岳阳长沙县济宁邯郸江门齐齐哈尔昆山柳州绍兴县运城齐河衢州太仓张家口湛江眉山常德盘锦枣庄资阳宜宾赤峰余姚清远蚌埠宁德德州宝鸡牡丹江阜阳莆田诸暨黄石吉安延安拉萨海宁通辽黄山长乐安阳增城桐乡上虞辽阳遵义韶关泸州南平滁州温岭南充景德镇抚顺乌海荆门阳江曲靖邵阳宿迁荆州焦作丹阳丽水延吉茂名梅州渭南葫芦岛娄底滕州上饶富阳内江三明淮南孝感溧阳乐山临汾攀枝花阳泉长葛汉中四平六盘水安顺新余晋城自贡三门峡本溪防城港铁岭随州广安广元天水遂宁萍乡西双版纳绥化鹤壁湘西松原阜新酒泉张家界黔西南保山昭通河池来宾玉溪梧州鹰潭钦州云浮佳木斯克拉玛依呼伦贝尔贺州通化朝阳百色毕节贵港丽江安康德宏朔州伊犁文山楚雄嘉峪关凉山雅安西藏四川广东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台湾内蒙古广西宁夏香港澳门
培训资讯网 - 为兴趣爱好者提供专业的职业培训资讯知识

关于“校外培训”,贵州专项治理方案出台

专项 出台 培训 方案

近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等十一部门印发《贵州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大力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方案》有哪些要点,跟小编一起来看↓↓↓

《方案》要求——

●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虚假承诺、夸大营销、签订不公平协议等违法违规活动,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

●对于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等级考试及竞赛,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对未执行国家关于财务和资产管理规定,一次性收取费用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责令退还违规收费并整改。

●培训机构招聘教师要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相关规定,严禁无证上岗,教职员工招聘要严格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入职审查。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教师黑名单制度。中小学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职兼薪的,按《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规定处理。

……

关于“校外培训”,贵州专项治理方案出台

全文如下:

贵州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

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全省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专项治理方案。

关于“校外培训”,贵州专项治理方案出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切实解决校外培训机构证照不齐、虚假宣传、提前教学、超纲教学、应试教育、违规收费等突出问题,努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关于“校外培训”,贵州专项治理方案出台

(一)政府统筹,属地管理

强化省市统筹,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责任。

(二)疏堵结合,分类治理

聚焦突出问题,按照审批准入一批、整改规范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方式,分类进行治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置,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

(三)内外协同,标本兼治

坚持校内校外联动,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又同步改进中小学教育教学,切实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课后服务能力,使校外培训真正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四)部门协作,综合监管

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税务、广电等部门密切配合,共管共治,常抓不懈,形成综合治理合力。

(一)校外培训环境极大改善

无证办学、师资缺乏、超纲教学、收费混乱、虚假宣传、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办学许可、培训内容、收费管理、质量评价、资金监管等更加规范合理,各级各类监管制度更加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重大成效。

(二)学生和家庭负担极大减轻

家长更加尊重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盲目攀比、过度焦虑等现象逐步改变,家庭经济负担切实减轻。学生进一步从校外学科类补习中解放出来,课外负担极大减轻。

(三)校外培训良好生态基本形成

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初步解决,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

(一)依法清查

1.无照无证。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2.有照无证。领取了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教育类培训。线下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备案开展线上培训的,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培训活动,按程序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备案后再开展。

3.有照有证。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必须按设置标准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二)规范管理

1.招生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应当践行诚实守信原则,实事求是制定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虚假承诺、夸大营销、签订不公平协议等违法违规活动,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或以暴力、威胁方式强迫学生接受培训的,依法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2.培训行为。对于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等级考试及竞赛,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包含培训机构单独或者联合测试遴选学生、向学校输送学生测试成绩或生源个人信息)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对培训内容未按规定备案,教材选用不规范,培训过程材料未保存,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行为,或借校外培训之名举办幼儿教育和义务教育的,依法责令整改,并追究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3.经费管理。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探索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学杂费专用账户。同时,以县为单位组织银行或监管机构对账户实施监管,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金融机构合理设定培训机构账户最低余额,严控账户最低余额、监控大额资金流动,定期对培训机构经营状况、资金收支和使用管理等情况开展风险评估,妥善防范办学风险。对未执行国家关于财务和资产管理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不一致,不按规定公示,在公示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一次性收取费用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责令退还违规收费并整改。各培训机构要明确收费标准,对存在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垄断行为的,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查处。

4.教师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教师黑名单制度。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电教馆、教研室、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在培训机构(包含证照不齐的机构)兼职兼薪的,按《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要组织教师签订《贵州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和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薪承诺书》。培训机构招聘教师要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相关规定,严禁无证上岗,教职员工招聘要严格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入职审查。

(三)提质增效

1.提升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和教师评价体制改革,实施公办强校计划,扩大公办优质教育资源,强化学校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让学生在学校学得更好。

2.加强课后服务。加大投入、完善政策,丰富课后服务形式和内容,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和开拓视野,切实增强综合素质能力。

3.依法从严治教。对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校长和教师的责任;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组织推荐或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4.严查合作办学。针对合作办学中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或以上机构个别教师及工作人员暗中协助校外培训机构举办比赛,开展赛前培训、赛后辅导;或以上机构个别教师及工作人员引诱学生参加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坚决予以查处,并依法依规追究教研机构、培训机构负责人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各中小学校不得擅自将校舍租赁给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已经租赁的,必须立即收回。

(一)工作准备(2021年7月底前完成)

1.建立机制。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要建立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综合执法等部门参与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地实际,于2021年7月31日前制定本地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和责任人。

2.自查整改。校外培训机构要根据国家要求,对照设置标准,对本机构的办学条件、培训内容、教材使用、招生简章、培训合同、费用收取等进行自查整改。无证无照、有照无证的机构要自行停止培训活动。有证有照但办学条件不达标、培训活动不规范的培训机构,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二)专项整治(2021年8月一9月)

1.集中检查。在各县(市、区、特区)政府领导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拉网式集中检查,对违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和整改方案,实行销号制度,督促逐一整改,对限期未能整改的校外培训机构,相关部门按照机构开展业务范围,依法依规处理。

2.公示公告。全面推行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由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依托《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准确录入校外培训机构相关数据,并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各种信息公开方式定期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和白名单。

(三)督促检查(2021年10-11月)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所属县(市、区、特区)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月报告制度,从8月起每月底向省教育厅汇总上报整改治理情况。从10月开始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将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对各市(州)的治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定期公布抽查检查结果。

(一)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等规定,依法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监管;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负责对中小学校、教研机构等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行整治;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做好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及信用监管、广告宣传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依法对违反工商登记事项、违法广告行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或价格欺诈、垄断行为等进行查处,依法将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列入失信名单管理;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无证无照、有照无证营业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和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文化教育类培训的监管工作。

(四)民政部门重点做好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校外培训机构的登记及监管工作。

(五)公安部门负责查处存在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和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

(六)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安全条件不达标的,督促限期整改,并联合教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信用管理,实施综合惩戒。

(七)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职责依法履行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开展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工作。

(八)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卫生监督工作。

(九)税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发票使用管理,严厉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偷税逃税和虚开发票行为。

(十)广播电视部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加强对有关媒体的监督和指导,积极引导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级成立由省教育厅牵头,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贵州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二)准确把握政策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政策文件,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完善审核标准,突出治理重点,不搞“一刀切”。坚持支持与规范相结合,不能因为开展专项治理影响正常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培训等工作。要充分宣传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三)精心组织实施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落实治理责任,确保治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逐个明确整改意见和时限,对不能按期整改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处理,确保行动计划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四)积极宣传引导

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工具的作用,通过网络、电视等多种媒体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监督。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向教职员工宣传政策,明确要求和责任,切实提高师德师风水平。要借助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平台,充分宣传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引导家长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参加校外培训。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努力营造教育培训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平稳有序推进

专项治理行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面临的矛盾错综复杂,各地要建立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前做好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 贵州省教育厅

相关内容

喜迎建党百年 贵州发布八大教育培训课程

3月23日,“牢记殷切嘱托 忠诚干净担当 喜迎建党百年”多彩贵州八大教育培训课程在贵阳正式发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贵州省委部署,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结合在全党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在贵州省委宣传···

“双培”行动实施三年来 贵州省累计培训40.86万人次

多彩贵州网讯(文/记者 程曦 杨婧 图/陈鹏 实习生 唐冰清)12月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全省“双培”行动助推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双培”行动实施三年来,全省累计培训40.86万人次。为着力提升少数民族群众国家通用语言沟通能力···

贵州第二批375所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

多彩贵州网讯(记者 杨娅)7月3日,贵州省教育厅网站发布通知,全省第二批375所恢复线下培训校外培训机构名单。(点击上图查看大图)编辑:朱若岚编审:林萌审签:李蓓···

央视曝光:贵州这几家培训机构“转招”套路深,一不小心就被坑……

现在,上网寻找招聘信息已经成为很多年轻人求职的重要途径,但近日记者在贵州贵阳采访时却了解到,几位毕业不久的大学生,按照网上的招聘信息去求职,结果不但没有找到工作,还欠下了不少钱。这是怎么回事呢?招聘变高价培训 没有工作反欠钱大专毕业的小杨,···

贵州省教育厅公布全省891所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

多彩贵州网讯(记者 罗亚楠)6月22日,贵州省教育厅网站发布通知,公布全省891所恢复线下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记者:罗亚楠编审:李柏杉审签:李蓓···

多彩贵州八大教育培训课程发布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原创稿3月23日,多彩贵州八大教育培训课程对外发布,发布了“以黔北遵义为核心,黔东铜仁、黔西毕节为双翼”的多彩贵州八大教育培训课程,并对五个专题课程进行了对外交流展示。据了解,本次发布的培训课程以增强“四力”教育实践···

最新!贵州375所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

近日,贵州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公布全省第二批375所恢复线下培训校外培训机构名单的通知》。经机构申请、县级评估、市州审核、省教育厅批准,对全省第二批375所恢复线下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进行公布。具体名单一起来看看↓↓↓来源:贵州教育发布···

贵州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举办2022年绿色食品检查员(监管员)线上培训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6月14日,贵州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通过腾讯视频会议举办了2022年绿色食品检查员(监管员)线上培训,全省共253名绿色食品工作人员和企业内检员参加了此次培训。会上,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通报了2021年全省绿···

成立150天,贵州消防百人讲师团培训1100场、21万人

为提升各行业从业人员“一懂三会”能力,提升群众防灾救灾能力,自9月《全省消防安全大培训工作方案》印发以来,贵州各级消防救援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落实各项要求,推陈出新消防安全宣传方式,全方位、立体化传播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全力打造高素质消防···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举办2022年度综合考核业务培训会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为扎实推动我厅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有力有序、高质高效发展,厅综合考核办于7月11至15日,组织对厅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开展了二季度监测并半年评估工作,发现各类别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问题。针对发现的突出···

以训促学,以学促干——白云公安分局组织开展禁毒业务工作培训会

白云公安[派出所“基础训练日”]结合10月31日贵州公安“学法用法讲堂”《抓实源头管控,把牢第一关口,让人民群众在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学习内容,白云公安分局坚持“以训促学,以学促干”,以派出所“基础训练日”为契机,创新形式、注重实效···

2022年贵州省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培训会在贵阳顺利举办

来源:【贵州疾控】为推进2022年贵州省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现场采样及实验室检测人员的能力,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月17日-19日在贵阳市举办了贵州省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培训会。省疾控中心公共卫生监测评价研···

茶园禁用农药品种增加至156种 贵州省积极开展茶园安全用药宣传培训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三农事业部】近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大力开展茶园安全用药宣传培训,在茶叶种植基地、茶叶(青)交易市场、茶叶加工厂、茶叶种植乡镇农资店等地广泛张贴宣传《贵州茶园禁用农药及产品名录》和《贵州省茶园绿色防···

劈波斩浪练本领 贵州消防开展潜水救援培训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消防救援队伍水域救援能力,打造过硬的潜水救援专业队伍,贵州省消防救援队伍潜水救援技术指挥员培训班当前正在黔西南州举行,来自全省9个支队的28名指挥员参加。此次培训,省消防救援总队邀请了国家消防救援局中级潜水救援技术教练员培训···

贵州省消防救援队伍潜水救援技术指挥员培训班在黔西南州开训

中新网贵州新闻10月11日电(刘永松)10日,2023全省消防救援队伍潜水救援技术指挥员培训班在黔西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开训,来自贵州9个支队的28名指挥员参加。在开训后的20天时间里全体人员将进行160个课时的训练,培训结束后还将进行考试。训···

贵州省举办全省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数据审核培训会

8月16日-18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在铜仁市碧江区举办贵州省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数据审核培训会,组织全省各级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防控机构参加,贵州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副站长李筑江主持会议,全省150余人参会。会议邀请调查组对贵州省农业外来···

2023年贵州省红十字供水和大众卫生救援队救护师资初级培训班在龙里县举办

为切实用好调研成果转化,帮助基层红十字会解决应急救护师资紧缺难题,更好履行红十字救援队使命任务,7月24日至28日,贵州省红十字会2023年度红十字供水和大众卫生救援队应急救护师资初级培训班在黔南州龙里县贵州起点鹰极防灾减灾户外科普基地举办···

贵州册亨: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

原标题:册亨: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贵州日报讯(记者 匡奇燃)近日,2023年册亨县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开班,旨在进一步加快农技人员知识更新,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能,为产业发展培养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业···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举办2023年执法监测及企业自行监测业务培训班

为规范全省执法监测及企业自行监测行为,提升监测监督管理能力,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的要求,2023年7月6日至7日,由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主办、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承办的“贵州省2023年执法监测及企业自行···

贵州省山地农业机械研究所多地开展水稻机械化技术培训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落实贵州省20万亩水稻机械化高效示范建设,根据《贵州省20万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省山地农业机械研究所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领导下,结合任务实际,于2022年10月1···